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庄)12月9日晚,按照支队指令要求,高速交警赵县大队发挥指战一体查缉优势,成功查处一起跨省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震慑了违法分子。
当日17时55分,高速交警赵县大队指挥中心接支队缉查指令“一名男子驾驶晋A牌白色轿车,沿京昆高速北京方向进入我省,该车驾驶员涉嫌无证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请你大队立即布控警力,发现嫌疑车辆后,在确保其他车辆及自身安全前提下,通过喊话、引导等方式进行拦截、查控”。
接上级指令后,赵县大队指挥中心值班员立即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核查嫌疑车辆行驶轨迹,并通知执勤民警到青银高速赵县口待命;于18时20分通过青银高速624卡口确定该车已驶入青银高速,18点38分通过601卡口,该车继续沿青银高速东行的可能性极高。指挥中心指令沿路民警提高警惕、注意发现车辆,并按要求设法拦截嫌疑车辆。
18时43分许,嫌疑车辆通过赵县口,民警通过喊话方式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但该车未按喊话要求下道或靠边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只能尾随确保其安全驶离辖区。
18时55分,为确保安全,执勤民警拉大了跟车距离,嫌疑车趁机驶入宁晋服务区并在角落停车熄火,企图躲避检查。殊不知执勤民警已准确掌握其行车轨迹,最终在宁晋服务区将嫌疑车辆查获。
经核查,违法嫌疑人张某丰,江苏邳州人,在山西某工地打工,9日下午得知怀孕妻子昏迷住院,情急之下私自开了工地老板的车返回江苏老家。老板发现车辆和张某丰同时不见,且张某丰不仅无证,当日中午还和工友喝了酒,多次与其联系无果,担心出现意外随即选择了报警。
经公安网核查,张某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值为49mg/100ml,故张某丰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即执勤民警向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