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程跟进审理。要求审理人员从审计取证、报告、审理等关键阶段入手,实行全方位跟踪审理,督促各审计组扎实开展审前培训,规范审计调查了解记录,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精准调取审计资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清单式管理审计发现疑点,切实提高审计实施质量。
二是严守重点环节。通过审中重点审理把关的方式,以创建优秀审计项目标准为导向,在审计实施阶段,对审计取证单核查、审计底稿审核、审计报告纠错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理。在审计报告阶段,通过严格审核审计评价客观性、处理意见合法性,确保出具的每一份审计报告都要“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定性准确”,通过对审计重点环节加大审理力度,也切实降低了审计工作风险。
三是统一研判审理。实行“审理+”模式,对审计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由主管副职或审计组长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集中研讨商议,集思广益,适当借助外力,向涉及的行业专家及经验丰富的业内人士咨询求解,取得可行性结论和解决方案,为审计全面取证、审计建议和审计成果被采纳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