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清河县第五中学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李子怡,开展 “防范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青春”主题教育宣讲,全校师生参加 。

宣讲中,李子怡检察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依据,明确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并结合案例详细拆解肢体、言语、社交、网络四类欺凌行为。她用“五名少女寻衅滋事获刑”“林某某参与聚众斗殴被判刑”等真实案例,清晰讲解了欺凌者需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律责任,尤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规定,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

针对 “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检察官给出明确指引:学生遭遇欺凌要及时逃离、呼救并向家长和老师报告,看到同学被欺凌,需第一时间寻求帮助;学校与教育、公安部门将联动处置,对屡教不改的欺凌者登记备案,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活动最后,师生共同学习反校园欺凌顺口溜,将 “互帮互助、尊重他人、依法维权”的理念牢记心间。
此次活动通过法治宣讲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既掌握了辨别欺凌的方法,也明晰了自我保护的途径,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 梁增春)